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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11-08 13:35:53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 分享

一、选调单位

1.省直有关机关单位(具体见附件2)。

2.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、牡丹江市、佳木斯市、大庆市、鸡西市、双鸭山市、伊春市、七台河市、鹤岗市、黑河市、绥化市、大兴安岭地区市(地)直有关机关单位(具体见附件3)。

3.部分县(市、区)直有关机关单位(具体见附件4)。

二、选调对象和条件

(一)选调对象

1. 招录范围的高校2023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。

2. 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,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(国内高校)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;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,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(国内高校)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。

三、选调程序

1. 人选报名。报名时间为10月31日8:30至11月15日17:30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,登录“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(http://gongxuan.ljxfw.gov.cn),点击“报考人员入口”,进入定向选调生报名端口。

2. 资格审查。

3. 学校推荐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正反面打印1份《黑龙江省2023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》(以下简称《推荐表》)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。考生在11月18日17:30前将院系和学校盖章的《推荐表》正反面彩色扫描件(PDF格式,分辨率300dpi)上传报名系统,《推荐表》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。

4. 二轮选报。2022年11月18日10:00至11月19日11:30,通过“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”发布各招录岗位报名数量情况。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,参考有关招录岗位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(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,不能修改报名个人信息)。

5. 考试。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笔试科目为《综合素质测试》,面试为结构化面试,满分均为100分。

四、管理和使用

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,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,省级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,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;市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时间。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,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,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。

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。用人单位指定相关领导干部担任选调人员导师,对其进行传帮带,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、增强本领、锤炼作风。用人单位为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,跟踪管理,精准培育。各级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。

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,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,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办理转正手续;并在职数限额内,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,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,本科生任命为一级科员;考核不合格的,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,取消其录用资格。

招录到省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,每人给予1000元/月的租房补贴,连续发放5年。招录到各市(地)单位的定向选调生,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(详见附件6)。

 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(含试用期),期间不得通过考录、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,否则按照《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》有关条款追究责任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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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信息均来自就业帮帮团